監警會歡迎法院裁決 將盡快召開會議決定發布報告安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16 19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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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警會發言人表示,歡迎法院裁決,確認是項審視工作並沒有超越監警會法定職權範圍。(資料圖片)

監警會就去年6月9日至7月2日發生的反修例遊行及示威活動,進行審視及撰寫報告,社工呂智恆早前就此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質疑監警會沒有調查權,法官今(16日)頒下判詞,裁定社工敗訴。監警會發言人表示,歡迎法院裁決,確認是項審視工作並沒有超越監警會法定職權範圍。

質疑監警會調查反修例活動越權 社工申司法覆核敗訴

發言人表示,會方進行是次專題審視工作,目的在於專題審視報告中的背景資料和事實裁斷可協助委員會按《監警會條例》第8條1(a)及(c)以證據為依歸,公平、公正及不偏不倚地審視相關的須匯報投訴調查報告,亦可協助會方找出警隊工作程序中可能出現的不足之處,適時向處長或行政長官或兼向上述兩者提出改善建議。

聲月又指,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2020年初發布,基於該司法覆核,會方在2020年1月決定不宜按原定計劃發布報告,但會方會繼續按現行《監警會條例》公平公正地進行審視工作。

會方明白社會非常關注專題審視工作的進度和報告,由於法庭已有裁決,會方將盡快召開會議決定有關發布報告的安排。有關報告將會是全面報告,涵蓋2019年6月9日、6月12日、7月1日、7月21日、8月11日及8月31日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相關事件,以及新屋嶺扣留中心及警員身份識別的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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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子謙